在現實社會中,離婚率逐年增加,只要男女雙方感情破裂,就很難在一起生活。大多數人會選擇離婚,而在離婚后,涉及到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就行分割。由于種種原因,在分割時難免出現糾紛。那么,被起訴離婚財產糾紛怎么解決?下面承業律師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被起訴離婚財產糾紛怎么解決
首先,對于夫妻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離婚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及判決書都是有效的。所以,一般情況下,對離婚后財產糾紛的,法院是不愿意解決的。但是,由于人性的復雜,對于離婚時財產分割動手腳的大有人在。因此,法律還是規定了對離婚后財產糾紛怎么解決的辦法。在此,根據離婚的方式分兩種情況為大家簡單講解離婚后財產糾紛怎么解決。
由于離婚時財產分割已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對于離婚后財產糾紛的已經有了保護的措施。如果一方在發現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沒有必要再保護你的財產離婚。因此,為了節約司法資源,督促當事人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法律對離婚后財產糾紛怎么解決、如何處理規定了一定的時間。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后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
二、離婚財產糾紛法院受理的案由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制而在離婚后對財產分配問題發生爭議而引發的糾紛;
2、當事人離婚后因履行協議離婚時達成的對產分割協議而引發的糾紛;
3、雙方當事人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起的爭議;
4、一方當事人于婚姻關系結束后發現時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存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對于因以上四種情形而提起訴訟的,法院均應當受理。
三、離婚后財產糾紛注意事項有哪些
離婚登記是指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解除現存婚姻關系所采取的一種行政程序。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實踐中,離婚后出現財產糾紛的情形多為一方在離婚時隱瞞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或其他收益,離婚后,另一方發現了這些財產,從而主張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產生的糾紛。此類案件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對被起訴離婚財產糾紛怎么解決的相關介紹,由此可見,在離婚中如果遇到離婚財產糾紛,雙方可以相互協商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達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反悔或違反意志訂立的協議,可以要求重新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