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乘坐出租車時,有時候會發現,一旦出租車啟動,廣告屏便隨之開啟,而上海一名坐在出租車副駕駛座位后的乘客就是因為這樣當場身亡,其家屬認為,死者是因為頭部與前座頭枕后安裝的廣告屏發生撞擊而遭遇不幸,出租車公司應該承擔責任。在這起事故中,是否真如家屬所想呢?承業律師小編和大家一起聽聽律師的意見吧。
律師說法:
乘客坐出租車撞上廣告屏不幸身亡,出租車公司應承擔主要責任。乘客坐上出租車就等于與出租車公司簽署了運輸合同,出租車公司則有義務將乘客安全送達目的地,運輸其間因出租車司機造成的乘客損失,出租車公司應承擔主要責任。
乘客雖是因撞上前排座椅的廣告屏幕后死亡,但安裝廣告屏幕肯定是經過出租車公司準許,且出租車公司從中也收取了一定的費用,因此出租車公司有義務確保廣告屏幕在出租車運營期間不會傷害乘客嗎,司機因職務造成的損失出租車公司應擔責。
相關法律知識: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條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一條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第八百一十二條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