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孩子在學校被打怎么辦?

首先與老師取得聯系調查好事情的來龍去脈,通過學校找其家長出來處理。若對方家長非常蠻橫,則視情況可考慮報警。若傷勢嚴重,例如骨折什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二、在學校把他人打成重傷是否承擔刑事責任?
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學校把他人打成重傷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三、怎么預防校園暴力?
1、感化教育
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學生,《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強調,必須依法依規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
2、轉入專門學校就讀
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
3、構成犯罪的依法進行行政、刑事處罰
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置,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對校外成年人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在校中小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從重懲處,有效遏制學生欺凌和暴力等事件發生。
4、造成損害的承擔民事責任
校園暴力是應該受到禁止的,構成犯罪的應按刑法的規定處理,未構成犯罪的也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于未成年人的校園暴力,家長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學校有過錯的,也需要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對于家長來講,如果發現孩子在學校被打,肯定要選擇理智的方法去處理,即使即使動手打人的孩子低于16周歲,沒有辦法去追究刑事責任,但也可以要求對方父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