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請傷殘鑒定后誤工費應如何計算
應區分以下幾種情況:
1、第一次鑒定時受害人未治療終結,不符合鑒定條件的,應以治療終結后第二次鑒定時間來確定誤工時間;
2、第二次鑒定結論與第一次鑒定結論是一致的,那么誤工時間應當算至第一次定殘的前一日;
3、第二次鑒定結論與第一次鑒定結論不一致,那么誤工時間的計算則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第二次傷殘等級比第一次傷殘等級高,誤工時間的計算應算至第一次定殘的前一日為宜。如果第二次傷殘等級比第一次傷殘等級輕,誤工時間的計算應算至第二次定殘的前一日為宜;
律師提醒:對于本案,第一次傷殘鑒定結論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應以第二次傷殘鑒定結論作出的時間來確定誤工費的數額。總之,重新鑒定后誤工費應以哪次鑒定作為確定定殘日的基準應視不同情況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