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每年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都不在少數。其中導致人身出現傷殘情況的也不少。這時候就需要到相關部門進行傷殘鑒定。那么,交通事故申請傷殘鑒定材料需要哪些呢?請看下文。
交通事故申請傷殘鑒定材料
1、交通事故傷殘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I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2、單位委托的,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個人委托的,應提供本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3、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4、在鑒定機構需要時,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5、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鑒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證明;如無法證明的,應提供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6、鑒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7、接受傷殘鑒定者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