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后,企業單位要及時報告工傷和情況,不得瞞報和漏報;其次,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申請認定工傷和享受;第三,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表工傷職工提出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接到工傷報告和申請后,應抓緊調查取還,一般應在7日內,特殊情況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認定工傷的結論,認定工傷以書面形式通知。

法律依據:
《》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500103020024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