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在公司受傷后,夠不上,如果無法認定為的按,按的規定,用人單位是無責的。

2、如果在公司內受傷的,建議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文》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委員會確認的生活; (六)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 (七)終止或者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