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繳納過的,職工在工傷醫療終結后,由單位憑其《》、醫療單據以及相關資料送部門申報。一般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審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限計算是95天。

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后才能做鑒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共需240天。工傷賠償部門審核后進行放款,具體時間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詢當地工傷保險機構。如果單位拒不承認、或者拒不支付工傷賠償待遇的,勞動者需通過投訴或仲裁方式進行維權,這個維權的過程相對來說較久,一般從三個月到一年左右。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