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包括)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六條
第六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