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日記本”,記錄著自己生活的點點滴滴,分享開心的事、吐槽不爽的事……然而有沒有想過,在朋友圈里發布不當言論可能會惹來不小的麻煩。比如一些車主因為不滿交警的處理結果而在自己的朋友圈發布辱罵交警的內容而被處罰,重慶專業律師結合案例解析相關法律知識。
案例:保定男子為泄憤在朋友圈辱罵交警被拘15日、罰800元
6月,高碑店劉某在某村新橋頭東駕駛車輛逆行,被正在執勤的交警當場查獲,依法進行了處理。
劉某因不滿處理結果,現場與執法交警發生口角,后又發泄不滿情緒在其個人朋友圈(好友2000余人)發布辱罵交警的言論,言辭低俗、難以入耳。
朋友圈截圖在微信群大面積傳播,影響惡劣。
保定網警接網民舉報后,迅速開展核查工作,通報屬地公安機關快速處置。
6月5日,高碑店公安機關依法將劉某傳喚至派出所,劉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八百元。
網友:
@酷酷he了得:交警查車有什么錯?為什么要被罵?不要上綱上線,再不整治一下這種人,怎么樹立執法者的公信力
@百靨乄:該罰,但是罰重了
@深海中的丑魚之歌:沒事找事。10天不多。交警查出來多少安全隱患。還不知感恩的瞎嗶嗶。

相關案例1:南寧賓陽女子在微信朋友圈辱罵交警 被行拘10日
5月,南寧賓陽女子韋某得知有交警在街上查車后,就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信息,其中提到一句:“大周末都不放過,XX”。
因利用互聯網發表不當言論辱罵警察,該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
相關案例2:準新郎朋友圈辱罵交警 洞房牢房無縫銜接
2019年12月,四川樂山警方接報,有人因車輛亂停放被查處后心生不滿,在朋友圈對交警進行辱罵。
民警通知違法人鄒某前往冠英派出所接受調查。
據鄒某交代,當天他開車外出籌備結婚事宜,將車停在了沒有車位規劃的街道邊,沒想到被貼了罰單,當時心里很毛躁,就拍照發了朋友圈,想得到微信好友的“關心”。
最終,鄒某被處行政拘留5日,考慮到他1月1日要辦婚禮,經交警上級部門批準,準許行政處罰延后執行。
重慶專業律師提示:
公安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對于尋釁滋事或公然辱罵正常執法、執勤的公安民警,惡意妨礙公務甚至辱警、襲警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通過上文重慶律師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重慶專業律師:為泄憤朋友圈辱罵交警違法嗎?會怎么處罰?”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對相關法律知識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案例:保定男子為泄憤在朋友圈辱罵交警被拘15日、罰800元
6月,高碑店劉某在某村新橋頭東駕駛車輛逆行,被正在執勤的交警當場查獲,依法進行了處理。
劉某因不滿處理結果,現場與執法交警發生口角,后又發泄不滿情緒在其個人朋友圈(好友2000余人)發布辱罵交警的言論,言辭低俗、難以入耳。
朋友圈截圖在微信群大面積傳播,影響惡劣。
保定網警接網民舉報后,迅速開展核查工作,通報屬地公安機關快速處置。
6月5日,高碑店公安機關依法將劉某傳喚至派出所,劉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八百元。
網友:
@酷酷he了得:交警查車有什么錯?為什么要被罵?不要上綱上線,再不整治一下這種人,怎么樹立執法者的公信力
@百靨乄:該罰,但是罰重了
@深海中的丑魚之歌:沒事找事。10天不多。交警查出來多少安全隱患。還不知感恩的瞎嗶嗶。

相關案例1:南寧賓陽女子在微信朋友圈辱罵交警 被行拘10日
5月,南寧賓陽女子韋某得知有交警在街上查車后,就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信息,其中提到一句:“大周末都不放過,XX”。
因利用互聯網發表不當言論辱罵警察,該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
相關案例2:準新郎朋友圈辱罵交警 洞房牢房無縫銜接
2019年12月,四川樂山警方接報,有人因車輛亂停放被查處后心生不滿,在朋友圈對交警進行辱罵。
民警通知違法人鄒某前往冠英派出所接受調查。
據鄒某交代,當天他開車外出籌備結婚事宜,將車停在了沒有車位規劃的街道邊,沒想到被貼了罰單,當時心里很毛躁,就拍照發了朋友圈,想得到微信好友的“關心”。
最終,鄒某被處行政拘留5日,考慮到他1月1日要辦婚禮,經交警上級部門批準,準許行政處罰延后執行。
重慶專業律師提示:
公安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對于尋釁滋事或公然辱罵正常執法、執勤的公安民警,惡意妨礙公務甚至辱警、襲警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通過上文重慶律師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重慶專業律師:為泄憤朋友圈辱罵交警違法嗎?會怎么處罰?”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對相關法律知識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