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協議離婚后的官司中,作為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的專業離婚律師成應平,接觸到許多夫妻通過協議離婚節省時間,離婚后也有許多人有幸遇到合適的人進行再婚。但是,一些離婚協議中,關于再婚的約定條款其實是無效的。那么,離婚協議中,關于再婚,都有哪些約定條款無效呢?來看一下。
一、協議離婚關于再婚的這3條約定無效,雙方都簽字也沒用!
1、離婚協議中:限制再婚條款無效
有夫妻為分配房以假離婚,好心的女人信以為真,但男方早上離婚,下午就和相好的結婚,妻子再說是假離婚,可誰信呢,只好自認倒霉。
婚姻自由權是《憲法》、《婚姻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婚姻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2、離婚協議中:禁止再婚后不得生育子女條款無效
生育權是法律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與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
3、離婚協議中: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的條款無效
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違反法律規定。

二、離婚注意事項有哪些?
1、盡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
主要資料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折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保存復印件留做底案,帳戶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2、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
婚姻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手機、個人貴重首飾,甚至是自己父母贈予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3、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
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針對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并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
4、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
許多婚姻糾紛不一定需要對簿公堂才能解決,通過親友的介入或律師的介入,在雙方中間進行調解,有時也能促成雙方和氣的解除婚姻關系。
5、一旦條件成熟,立即著手準備起訴的材料。
包括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書寫民事起訴書、授權委托書,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搜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
通過上文重慶離婚律師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協議離婚:關于再婚的這3條約定無效!”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對相關法律知識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一、協議離婚關于再婚的這3條約定無效,雙方都簽字也沒用!
1、離婚協議中:限制再婚條款無效
有夫妻為分配房以假離婚,好心的女人信以為真,但男方早上離婚,下午就和相好的結婚,妻子再說是假離婚,可誰信呢,只好自認倒霉。
婚姻自由權是《憲法》、《婚姻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婚姻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2、離婚協議中:禁止再婚后不得生育子女條款無效
生育權是法律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與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
3、離婚協議中: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的條款無效
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違反法律規定。

二、離婚注意事項有哪些?
1、盡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
主要資料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折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保存復印件留做底案,帳戶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2、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
婚姻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手機、個人貴重首飾,甚至是自己父母贈予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3、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
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針對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并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
4、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
許多婚姻糾紛不一定需要對簿公堂才能解決,通過親友的介入或律師的介入,在雙方中間進行調解,有時也能促成雙方和氣的解除婚姻關系。
5、一旦條件成熟,立即著手準備起訴的材料。
包括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書寫民事起訴書、授權委托書,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搜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
通過上文重慶離婚律師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協議離婚:關于再婚的這3條約定無效!”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對相關法律知識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