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違反公司制度;
三、對公司造成損害;
4、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影響其工作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相關法規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相關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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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勞務派遣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符合什么條件才能解除合同
答
1、勞務派遣合同也屬于勞動合同,單位違法解除可以得到賠償;2、老板的郵件還沒有說辭退你,而且郵件要公證,如果單位辭退你,要單位出具書面蓋章的解除通知;3、解除理由不存在或不合法,你可以得到雙倍賠償金,既工作1年支付2個月的平均工資,如果你的合同期限還長,你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支付仲裁、訴訟期間的工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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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是否屬違法解除合同
答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醫療期滿了,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合同,但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金因此如果發生了相關的意外,員工在住院治療且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選擇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進行并支付一定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