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房屋糾紛仲裁的方式是:申請人填寫仲裁申請書,雙方提交相關的證據,由雙方共同選定或者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審理,仲裁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可以仲裁的房地產糾紛是:
1.房屋買賣爭議;
2.房屋所有權的爭議;
3.房屋使用權爭議;
4.他項權利與相鄰關系。
【法律依據】
根據《仲裁法》第四條,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申請房屋糾紛仲裁的方式是:申請人填寫仲裁申請書,雙方提交相關的證據,由雙方共同選定或者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審理,仲裁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可以仲裁的房地產糾紛是:
1.房屋買賣爭議;
2.房屋所有權的爭議;
3.房屋使用權爭議;
4.他項權利與相鄰關系。
【法律依據】
根據《仲裁法》第四條,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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