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訟費的種類 訴訟費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三種。 先說說案件受理費。法院決定受理民事案件時,起訴方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向法院交納的費用就是案件受理費。 案件受理費又可分為財產案件受理費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財產案件受理費 如果您打的是債務、合同糾紛等因財產爭議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應該按照爭議財產數額的一定比例交納訴訟費,也就是說,您請求的財產數額越高,為此支付的訴訟費用也就越高。這也就是為什么同樣的合同糾紛案件,有的訴訟費只有幾百元,有的訴訟費卻高達幾萬元的原因。訴訟費的交納,法律有著嚴格的規定和相應的計算公式,這里,我們向您介紹一種速算公式,您可以參考一下,算一算打官司要花多少錢。 速算方法: 1千元以下 50元/件 1千元至5萬元 標的數╳0.04+10元 5萬元至10萬元 標的數╳0.03+510元 10萬元至20萬元 標的數╳0.02+1510元 20萬元至50萬元 標的數╳0.015+2510元 50萬元至100萬元 標的數╳0.01+5010元 100萬元以上 標的數╳0.005+10010元 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財產爭議的,比如:收養、侵犯名譽權案件等,這類案件的受理費,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交納的,具體收費辦法是: 1、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2、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3、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50元; 4、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下面說說申請費。申請費是指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等,按規定交納的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兩類: 申請執行類 執行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1%交納。 財產保全類 申請財產保全,交納費用速算方法如下: 1千元以下 30元/件 1千元至10萬元 標的數╳0.01+20元 10萬元以上 標的數╳0.005+520元 另外,還有一些其他訴訟費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實際支出的應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主要包括:(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助費;(3)人民法院執行過程中實際支出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