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符合規定條件的,此時才會說受理案件,之后經過審判作出判決。這個過程中其實耽誤的時間比較長,然而對于當事人來講,可能就急于想了解究竟一般起訴離婚的時間,那么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多長時間?下面承業律師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知識。
一、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即使提出訴訟,對于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所以,堅持離婚的一方到法院訴訟離婚,不是說很快就可以解決的。
二、哪些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
1、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從維護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原則考慮,所以對于判決離婚的案件,比較謹慎。
2、現行婚姻法明確規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說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
(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系不合,象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三、起訴離婚的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4、法院判決
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對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多長時間的相關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起訴離婚需要的實際時間無法預估,因為每個離婚案件的情況不同,而我們只能根據《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另外,法院判決夫妻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但是法院不會憑空認定離婚訴訟中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就需要當事人提供相關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