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起訴離婚是很常見的一種離婚方式,當夫妻感情走到了終點,雙方對離婚意見無法達成一致的時候,那么就會選擇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就會涉及到費用問題,接下來就由承業律師小編整理的關于中山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的相關內容。
一、中山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
首先,準備起訴材料,包括起訴書、原告身份證、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被告戶口本或居住證明以及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撫養、財產情況等一系列的相關證據材料;
其次,到法院立案,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5個工作日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對方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答辯狀;然后,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最后,開庭審理,法院會根據庭審情況再一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作出判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起訴離婚流程需要多久
離婚案件屬于民事案件,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除上述情形的民事訴訟案件,都適用的普通程序審理。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6個月。
三、二次起訴離婚多久可以判離
沒有法律規定第二次起訴離婚必須判離,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
如果起訴離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起訴要求離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據相關證據來證實,要承擔法院再次不準予離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應準備好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證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好充分準備,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整理的關于中山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我們知道如果辦理起訴離婚的話,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進行的,而且在辦理的時候要帶上所有的材料。如果有財產糾紛的,會按照財產的數額來繳納律師費用,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也可以來咨詢承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