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撫養費糾紛誰為原告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此外,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的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由此可以看出,撫養費索要的權利人應為孩子,而非孩子的撫養人。雖然孩子現在尚未成年,其撫養費的具體支出方式還由撫養人決定,但此費用的所有權人是孩子。
特殊情況下,父或母也可成為原告:有生效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時,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后一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三、撫養費的數額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1)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上述文章對“撫養費糾紛誰為原告”及其相關問題作出了回答。法律明文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從法律的角度出發,撫養費索要的權利人應為孩子本人。但在實際操作中,情況比較復雜,建議您還是聯系專業的承業律師律師詳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