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成立公司
成立一個公司需要以下這些流程:
1、核名;
2、租房;
3、編寫公司章程;
4、刻私章;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
6、注冊公司;
7、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財務章;
8、去銀行開基本戶。
二、公司成立之前所贈的財產有效嗎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成立前簽訂的合同,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雙方自愿簽訂、不違反法律規定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條【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成立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不管是設立公司還是設立分公司都是需要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設立的,公司發展壯大后,為了更好的開展經營活動,可以在一些地區設立自己的分公司。設立分公司需要滿足法律規定的一定條件,按照法定的程序登記設立,那分公司設立所需材料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公司成立之前所贈的財產有效嗎的相關內容,如果贈與的財產是簽訂了贈與合同的,那就按照合同上所寫,有約定依約定,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請及時咨詢律師處理,承業律師提供專業律師,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