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寫婚前協議書
(1)書面。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的,才具法律效力。書面的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并能協助證明雙方都了解并同意協議書之內容。
(2)雙方出于自愿簽字。
(3)公證。
(4)在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簽訂的書面婚前協議書,應該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誘騙,而簽下了婚前協議書,或是在相當大的精神壓力之下,簽訂了婚前協議書,該婚前協議書不具法律的約束力。此外,違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協議書條款,法院一般都不愿意強制執行。
婚前協議書可以在結婚以前的任何時間簽訂。當然,最好是早在結婚儀式舉行以前就簽訂。這樣可以避免出現令人懷疑是否有不恰當的壓力,并可證明雙方簽字以前,都有經過縝密的考量。
(5)有律師代表。
(6)雙方都已經完全了解責任、權利、可能的變通方式。通常,簽約的雙方,總有一方在財務、法律上,會比另一方更具知識。所以,在最后簽訂婚前協議書以前,找一個律師協助審讀、準備婚前協議書,就成了相當重要的步驟。這樣將可避免將來被法院裁定不公平、或是過分偏袒某一方。
(7)各自的財務狀況都已經完全讓對方知曉,應當以清單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現有資產與負債。
二、婚前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婚前協議是雙方同意,雙方簽署,通過了公證的合同。婚前協議不需要向法庭申請,在簽署之前也無需復審。但協議中的內容應該是真實的,不能欺滿對方。
2、不真實的闡述,不完整的坦白是不允許的。婚前協議應真實完整,要求雙方都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得到什么,可以放棄什么。如果雙方的闡述都不真實,那么這份婚前協議將無效,不能成為法律依據。
3、婚前協議可包括雙方的婚前期間的權利與責任。婚前協議在19世紀非常盛行,目的是要保護女性財產繼承人。貪女人的錢而與她結了婚的流氓應該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4、在婚前協議中,雙方都可以享有法律所給予的權利。但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自愿分給對方一部分財產。如果雙方有共同的生意,共同的收入,那么協議可以闡明誰負責掌管生意,誰控制投資管理收入。協議也可表述某些資金屬于共同資金,甚至可以規定在婚前期間怎樣消費某些資金。
三、什么是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以上就是關于怎樣寫婚前協議書的相關介紹,婚前協議的簽訂是要了解具體的程序和制度,在簽訂協議之后可以找相關的部門來進行工作,避免日后因為債務而發生糾紛。對此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建議可以咨詢一下承業律師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