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釋出臺,讓婚姻與財產再次成為議論焦點。這個解釋主要有兩條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資買的,那么誰的父母出資房子歸誰;如果是婚前貸款買的,那么誰首付房子產權歸誰,貸款部分雙方分享。在如今限貸又限購情況下,婚房究竟該怎么買?下面,承業(yè)律師房地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的知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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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全文
■招數(shù)一:產證上加名字。
即夫妻雙方基于婚姻關系的建立,將原來登記為一方的房屋更改為兩人名下。
評價:上海中原法務總監(jiān)姚志云認為,這是比較直接而且有效的方法。按照相關規(guī)定,基于婚姻關系的建立,及雙方的共同意愿,可以將原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登記為一方的房屋更名為雙方名下。手續(xù)也相對簡便,帶好結婚證件、身份證件以及房地產權證等相關資料即可以到交易中心辦理(但如果存在抵押貸款,應該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通常銀行等抵押權人都會同意)。
這個方案雖好,但條件是夫妻雙方都同意操作,如果涉及父母贈購房屋,還要考慮他們的意愿,客觀上操作難度不小。
■招數(shù)二:夫妻間作私下書面約定。
即雙方書面約定房屋歸雙方共有,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按份共有,在房屋變現(xiàn)或者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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