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離婚需要到戶口所在地嗎
一般情況下,需到對方戶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訴離婚。
1、《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訴訟離婚的流程
訴訟離婚的具體流程如下:
1、原告(提出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3、經審查,如果訴訟符合法律規定,則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離婚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判決是否準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歸誰撫養。
三、訴訟離婚的相關規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起訴離婚需要到戶口所在地,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上便是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帶來關于起訴離婚需要到戶口所在地嗎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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