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如何起訴離婚證據是什么
女方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如涉及給付子女撫養費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應提交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鑒定或醫院診斷證明;涉及房屋承租權或所有權處分的,應提交租賃契約或產權證復印件,并攜帶原件以便核對;涉及共有財產分配的,應提交財產清單,詳細列明財產狀況等等;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證據如下:
1、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2、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3、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4、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5、其他證據。
二、起訴離婚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三、怎樣起訴離婚最快
能用簡易程序就用簡易程序,能在法院調解的時候達成離婚的一致協議最好。
1、起訴離婚的話,如果是簡易程序最長3個月、普通程序最長6個月。案件的審理時間其實很短,程序也都不復雜;關鍵就是等待的時間可能比較長。
2、但有一點要注意,如果僅以感情不和為由起訴離婚;第一次訴訟法院基本判不離。
3、如果真的想速戰速決,盡快離掉,那就最好在法院進行調解時就達成一致,調解離婚,這樣就不用等待后面的審理、等待、判決的漫長時間了。
以上就是關于女方如何起訴離婚證據是什么的相關介紹,如果夫妻婚后感情并不是很好的話,可以通過起訴離婚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關系,同時也要注意起訴的具體流程,對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議大家可以咨詢一下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標簽:
上一篇:異地婚姻在哪起訴離婚手續
下一篇: 起訴離婚了原告沒出庭會判離嗎
刑事辯護中心 |
侵權法律中心 |
婚姻家事中心 |
執行保全中心 | 財稅法律中心 | 醫事法律中心 |
訴訟服務中心 | 企業法律中心 | 承業風采風貌 |
承業新聞資訊 |
承業普法欄目 |
更多立即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