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確定對方是否起訴離婚
如果自己被對方起訴離婚,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對于民事案件來說,由于我國施行立案登記制,是法院對當事人的起訴不進行實質審查,僅僅對形式要件進行核對。當事人提交的訴狀一律接收,并出具書面憑證,這時并不意味著正式立案。當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符合訴訟法規定條件的,法院會登記立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

二、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可包括: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法律咨詢: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以上是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怎么確定對方是否起訴離婚的相關內容,如果想要知道對方是否起訴離婚了,可以到當地法院進行查詢,或者是看自己是否有收到法院的傳票,一般只要對方起訴來,法院就會以傳票形式送達,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歡迎咨詢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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