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口不在青島可以起訴離婚嗎
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一般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隊團以上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滿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地域管轄是離婚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特殊情況下,按照《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以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轄。
因此,只要夫妻雙方想要離婚就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是必須要選擇好管轄法院,如果被告經常居住地不在青島就不能在青島起訴離婚,但是如果雙方婚后在青島居住滿一年就視青島為經常居住地,就可以選擇在青島起訴離婚。

二、異地訴訟離婚程序步驟有哪些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三、訴訟離婚要多長時間
對于婚姻案件的審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以上就是由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整理的戶口不在青島可以起訴離婚嗎的相關內容。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青島但是雙方在青島居住滿一年的,就可以選擇在青島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管轄法院是離婚訴訟中很重要的選擇,所以在提起訴訟前一定要了解好法院管轄的有關知識。
標簽:
上一篇:起訴離婚可以在女方家辦理嗎
下一篇: 男人嫖娼起訴離婚多久開庭
刑事辯護中心 |
侵權法律中心 |
婚姻家事中心 |
執行保全中心 | 財稅法律中心 | 醫事法律中心 |
訴訟服務中心 | 企業法律中心 | 承業風采風貌 |
承業新聞資訊 |
承業普法欄目 |
更多立即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