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簽字怎么辦
第二次起訴離婚,說明在6個月內沒有和好,如果能證明感情破裂,已無和好的可能,對方是否簽字,不影響法院判決處理。

二、第二次起訴離婚可以不出庭嗎
除非很特殊的原因比如重病等,原告是必須出庭的。如果擔心人身安全,可以與法院聯系,審理安排法警到庭維持秩序。
被告有準確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如果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于不愿離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傳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應訴。對于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
1、本人確不愿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3條之規定,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該司法解釋的第112條規定的屬《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因為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負有對小孩的撫育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相關案情,故經兩次傳票傳喚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三、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1、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以上是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簽字怎么辦的相關內容,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簽字也不會有什么太大的影響,如果當事人能夠向法院提供足夠多的有效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那法院是會判決準予離婚的,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歡迎咨詢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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