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離婚是在哪起訴?
訴訟離婚案件中,首要的問題就是訴訟管轄問題,即一方應當向何地法院起訴的問題。 依照中國民事訴訟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離婚立案材料
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1、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2、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3、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找不到其檔案,本人結婚證又丟失,可到辦理結婚登記時居住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出具原在該地居住的戶籍證明,并由雙方當事人出具該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過結婚登記并經公證的聲明書及內地親友出具的保證書。
6、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三、起訴離婚立案后下個程序是什么
1、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2、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當事人到庭參訴。
3、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4、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以上就是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起訴離婚是在哪起訴?”的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夫妻一方如果提出離婚,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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