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婚姻起訴離婚多久可以
因為我國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才有事實婚姻這個說法。現在所謂的事實婚姻其實是非法同居。如果事實婚姻想要起訴離婚的話,只要解除男女雙方的非法同居關系即可。
人民法院在審理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除向雙方當事人嚴肅指出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并視其違法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民事制裁外,還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以保護婦女和兒童合法權益處理,一律以判決的方式予以解除。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予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一并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制度,妥善進行分割。
根據《民訴法》起訴離婚需要寫好起訴狀并準備一個副本,連同證據一起交到法院立案庭,法院會在7天內決定是否受理,一旦受理,會在6個月內作出是否離婚的判決。

二、有關子女撫養的具體規定
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依法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果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即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如果一方打算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必須征得另一方得同意,否則屬于無效民事行為。
三、有關財產分割的具體規定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產,可以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即“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退還。”
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予以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以上就是由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編輯整理收集的關于事實婚姻起訴離婚多久可以的法律知識。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必須到法院起訴。要提供雙方何時開始同居生活的相關證據,這樣法院才能依法認定是否構成事實婚姻,以及婚姻關系的起始時間,再進一步認定哪些屬于婚內的共同財產,并依法進行分割。通常難以認定為事實婚姻的,法院會要求雙方補辦婚姻登記,補辦以后,按離婚程序處理;不進行補辦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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