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離婚需要多久才離得成
對于婚姻案件的審理,通常一審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普通程序的審限是六個月,二審審限三個月,綜合起來一個案件如果要走完一審到二審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如此期限推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通常會從家庭穩定、社會和諧等原則考慮,所以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案件,會比較謹慎。我國現行婚姻法明確規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之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具體來說是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其他異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長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遺棄和虐待家庭成員的情形;
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情形;
5、其他情形。
三、主動起訴離婚注意事項
嚴格從法律的邏輯來說,當原告還是當被告沒有差別,也沒有歧視,法律在對財產分配、婚姻過錯、等問題上沒有就誰主動提出離婚進行區別對待。但是在實務操作中,原被告在程序中的地位還是存在區別的,因此,原告的考慮點和被告還是有所不同,下面我們逐一講解。
我們知道,很大比例的離婚原因在于夫妻之間相互出現矛盾,感情消退,或者是性格不合,但是離婚訴訟,根據法律,其中一個要件就是“感情確已破裂”,對何謂感情確已破裂,存在相當復雜的規定和標準,但是現實是,很大比例的夫妻很難說已經達到了這個標準。所以,多數的離婚訴訟往往要經過兩次才能判離。因為相隔六個月,一方再次提起訴訟,這種行為可以被看作夫妻再無和好可能。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
那么如果估計離不了,是否還需要準備證據呢?原告方如果主動提起離婚訴訟,那么顯然就要提交證據,必不可少的是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因為你很難說法官就一定不判離婚。另外,原告可能疑惑同樣地原告是否需要完整準備財產方面的證據,我的看法是,應該準備。理由如下:
首先,法官可能根據自己的判斷,或者根據新的司法政策,決定判離;
其次,其次,盡管法官可能不判離,但是如果被告已經準備好了充分的證據,包括財產、子女撫養方面的,然后再開庭當時直接同意離婚,那么法庭還是需要對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進行庭審和裁判的。
以上就是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起訴離婚需要多久才離得成的全部內容了。綜上可知,一般法院第一次不會判決離婚,離婚成功的期限差不多需要一兩年的時間。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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