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件
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原告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等證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如果有財產糾紛,可以提交財產的證據,如果有子女撫養糾紛,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證明或者戶口本。在立案之后,所有原件全部拿回,復印件留存法院立案庭。

二、起訴離婚的證據如何采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民事訴訟證據有以下幾種: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
2、當事人對于證據的收集及其運用往往存在誤區。這是因為當事人一般缺乏法律知識,容易斷章取義,片面理解法律條文。另外,受社會流傳的各種錯誤說法的影響,也會事倍功半。如受社會上流傳的誰先起訴誰吃虧、帶孩子財產會多分、如果對方不同意,第一次打官司法院一定不會判離、只要找出對方有第三者的證據,一定能得到賠償等觀點的影響,在取證方向上產生偏差,甚至花冤枉錢、辦冤枉事。
?。场⒃陔x婚案件中,大量的財產證據必須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銀行存款、股票資金對賬單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詢,或由法院開具調查令再委托律師收集。此外鑒定報告,比如價格鑒定、親子鑒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則,單方證據對方不予以認可。
三、起訴離婚財產分配
離婚訴訟財產分配時,法官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分配財產:
?。?、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础⒎蚱抟环剿械呢敭a,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以上是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件的相關內容,到法院起訴離婚時,需要準備好自己的身份證件、結婚證、離婚起訴書等材料和證件,還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要求繳納一定的離婚訴訟費用,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歡迎咨詢重慶承業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
標簽:
下一篇: 起訴離婚還沒立案可以撤訴嗎
刑事辯護中心 |
侵權法律中心 |
婚姻家事中心 |
執行保全中心 | 財稅法律中心 | 醫事法律中心 |
訴訟服務中心 | 企業法律中心 | 承業風采風貌 |
承業新聞資訊 |
承業普法欄目 |
更多立即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