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權了解與評定有關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2、有權向當事人詢問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3、有權依照醫學原則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和要求進行必要的特殊儀器檢查等;
4、有權因專門知識的限制或鑒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絕評定。
評定人義務
1、全面、細致、科學、客觀地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檢驗和記錄;
2、正確及時地作出評定結論;
3、回答事故辦案機關所提出的與評定有關的問題;
4、保守案件秘密;
5、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回避原則的規定;
6、妥善保管提交評定的物品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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