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鑒定人要注意什么問題

司法鑒定機構的確定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由交通大隊委托公安機關的法醫(y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當事人據(jù)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05年10月1日實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七條明確規(guī)定:“偵查機關根據(jù)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yè)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
限制偵查機關即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檢察機關等鑒定的范圍,即僅限于偵查工作需要,不得對外開展鑒定活動;不允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設立鑒定機構,以體現(xiàn)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法律明確規(guī)定“偵查機關根據(jù)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yè)務”,但是,一些交通大隊出于某種利益的考慮,仍然置國家的法律于不顧,還是讓當事人到公安機關的法醫(y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由于其不具備鑒定資質,導致敗訴的案例時有發(fā)生。
對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律師事務所再委托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yī)中心進行鑒定。
那么是在立案前委托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還是在立案后,由法院主持下進行呢?哪個更好一些呢?我們說這要看具體的案情才能確定,一般來說,庭前進行傷殘鑒定有下列好處:
1.庭前鑒定,傷殘鑒定結果直接關系到損害賠償數(shù)額。如果能夠定上殘,則意味著數(shù)額不菲的賠償;如果定不上殘,則無緣高額賠償,這個時候就有經(jīng)驗的交通事故賠償律師就可以估算出合理的賠償數(shù)額,有利于確定合理的訴訟金額,如果和解也可以達成一個比較貼近的金額,避免維權的盲目性。
2.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在北京很多,但是并非每一個鑒定機構對交通事故鑒定都很專業(yè),只有委托經(jīng)常從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機構才好作出一個公平公正的鑒定結果,在這一點上,經(jīng)常做交通事故的律師就更加了解和清楚,而到法院階段就只能抽簽決定了。失去了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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