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交通事故受傷,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

2、公安機關接到傷殘鑒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鑒定出傷殘等級。
3、當事人對傷殘鑒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鑒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傷殘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4、省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延伸閱讀】
交通事故調解
交通事故保險
交通事故理賠
最新交強險條例
1、因交通事故受傷,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
2、公安機關接到傷殘鑒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鑒定出傷殘等級。
3、當事人對傷殘鑒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鑒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傷殘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4、省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延伸閱讀】
交通事故調解
交通事故保險
交通事故理賠
最新交強險條例
下一篇: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部門和費用
刑事辯護中心 |
侵權法律中心 |
婚姻家事中心 |
執行保全中心 | 財稅法律中心 | 醫事法律中心 |
訴訟服務中心 | 企業法律中心 | 承業風采風貌 |
承業新聞資訊 |
承業普法欄目 |
更多立即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