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的情況下,交警出面確認情況后,受害人應在專業機構進行傷殘鑒定。那么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內容有哪些?交通事故鑒定傷殘等級評定怎么做?既非工傷又非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適用什么標準?下面就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能對大家提供幫助。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內容有哪些?
1、傷殘級別鑒定
傷殘鑒定的內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
2、后續治療費鑒定
如傷者需要后續治療或康復的,可以委托鑒定機構對后續治療所需的費用進行鑒定。
3、護理級別鑒定
傷者受傷嚴重,如一、二、三、四級傷殘的,由于需要長期護理,可以委托鑒定機構做護理級別鑒定。
4、誤工損失日鑒定
誤工損失日,是指傷者受傷后經過診斷、治療達到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治愈(即臨床癥狀和體征消失)或體征固定所需要的時間。誤工損失日的確定應以原發性損傷及后果為依據結合治療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二、交通事故鑒定傷殘等級評定怎么做?
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具體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三、既非工傷又非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適用什么標準?
1、工傷賠償糾紛是基于勞動法律關系產生的,這決定了工傷等級鑒定與工傷賠償必須適用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和《工傷保險條例》均屬勞動法規、規章的范疇。
2、工傷賠償糾紛之外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其賠償項目與賠償標準均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進行,而不是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項目和標準賠償。如果用《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定傷殘等級,又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的項目與標準(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項目與標準)賠償,顯然不合理。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有關“交通事故鑒定傷殘等級評定”的法律內容,交通事故的發生在各地都有許多,受害者應選擇專業的鑒定機構對受傷情況進行鑒定,以此作為標準獲得自身的賠償。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