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隨著車輛的不斷增加,因此在交通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頻率也開始較為常見了,所以我國對于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規定,也一直都在不斷的完善健全中,那么今天就跟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一起來看看事故車輛鑒定費誰出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一、事故車輛鑒定費誰出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二、什么時候需要對交通事故車輛進行鑒定
在一般司法實踐中,對于交通事故中的車輛鑒定主要出現在兩種情況下,即一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于涉案機動車進行檢測及鑒定,以確定涉案車輛機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二在發生較為輕微的交通事故時,可能會對涉事的非機動車進行鑒定,以確定其在重量或速度等因素上是否已經構成機動車的標準。
三、交通事故車輛保全后怎么辦
第一,交警部門對肇事車輛采取保全措施必須根據受害人的申請,而不能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第二,肇事車輛畢竟是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工具,如果對肇事車輛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會影響肇事方的生產經營或生活時,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車輛的,可責令肇事方提供擔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擔保后,方可對肇事車輛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后,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系,了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
第四,對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車輛要妥善保管,有關收費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門扣留的肇事車輛或違章車輛都停放在社會開辦的停車場內,停車費較高。
看到這里,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因此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是要按照相關的交警下發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來承擔彼此的事故賠償義務的,好了以上就是事故車輛鑒定費誰出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