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房屋居住權是什么?房屋居住權容易引發什么糾紛?下面,承業律師事務所房地產小編為您介紹一個因房屋居住權引發的糾紛案件,希望大家能夠引以為戒。

茅某的兒子因為石門二路房子的居住權問題而與茅某的養母發生糾紛。為此,茅某的養母曾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確認茅某的兒子、兒媳在該房屋沒有居住權并判令小夫妻遷出。后來,茅某聽說兒子的前妻打算向養母買下這間引發了矛盾的房子,此事讓茅某極為震怒,產生了要殺養母和兒子前妻的念頭。
去年4月,石門一名64歲老人瘋狂舉刀砍死九旬養母并刺傷前兒媳。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慘案的制造者茅某作出一審判決,他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9年4月27日上午10時30分許,茅某帶著一把不銹鋼單刃刀和一根棉繩來到了養母家。一見養母,茅某就拔刀相向,朝養母的胸腹部猛刺數刀,之后茅又用棉繩勒住養母的脖子,最終導致其窒息。養母死后,茅某擦去血跡,還將養母的尸體搬到沙發上蓋好被子,等待兒子前妻的到來。
中午12時20分許,小保姆來到茅某養母家打掃,發現茅某的養母已經死了。此時,茅某還一心想要殺兒子的前妻,于是他強迫小保姆待在屋子里,不許離開。到下午2時許,兒子的前妻在妹妹和妹夫的陪同下來看望茅某的養母。守候多時的茅某當場拿刀刺向兒子前妻的腹部。居委會干部聞訊趕到現場,只見茅某追趕著兒子的前妻來到電梯口,并朝她頸部和背部連刺了數刀。幸虧兒子前妻的妹妹、妹夫及時阻止了茅某進一步行兇。
市二中院審理后認為,茅某因家庭糾紛遷怒于養母和兒子前妻,持刀刺殺養母,并追殺兒子前妻,導致兒子的前妻輕傷。他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茅某到案后有自首情節以及本案是家庭糾紛引發,對茅某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