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二手房買賣簽訂陰陽合同會產生什么風險?下面,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陰陽合同的法律風險。

【文章導航】
一、案例介紹
二、律師分析
正文:
【案情介紹】
事發于2010年3月份,32歲的王某敏是一個外資企業的市場總監,由于其和男友都到了結婚的年齡,再加上雙方父母催促,兩人就定2010年5月1號結婚,于是王某敏就想把自己的一套房子給賣了,婚后搬去男友的房子住。不久他們就接觸到了李某,由于其剛從國外回來沒有多久,正著急找個安身處。雙方就約定了時間去看房,房子位于海淀區交大嘉園,距離李某上班的地方也不遠,而且交通方便,李某對房子很滿意,價格方面也是市價,所以雙方一拍即合。但是,在簽訂合同時,李某提出簽訂陰陽合同,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是250萬,但是在拿到房產局和稅務部門登記備案的合同中成交價格是200萬,這樣就可以少交一筆稅款。王某敏和男友正處于即將結婚的興奮中,見李某也是一個爽快人就沒有想太多,于是雙方簽訂了“大小合同”。可是,這卻為以后埋下了隱患。按照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在房屋過戶后10日內李某應當支付剩余50萬元購房費,2010年4月20日,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完成后,李某在約定的10日內仍然沒有支付剩余購房款50萬元。5月3日王某敏夫婦打電話聯系李某,但始終聯系不上。5月5日又到李某的住所去找他詢問情況,等了半天終于見到了李某本人,他的回答卻是“什么50萬,當初約定的成交價格就是200萬,登記的合同白字黑字寫的很清楚啊”。王某敏夫婦聞此言如五雷轟頂,這時他們才覺悟當自己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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