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中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那么2020年有過錯方可以起訴離婚嗎,以下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2020年有過錯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過錯方起訴離婚和普通起訴離婚沒有什么差別。想要離婚的一方需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原告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二、離婚后繼承權問題規定是什么
離婚后繼承權問題規定是在離婚之后,孩子仍然是可以享受到繼承權的。父母離婚后,如果父母還活著,不存在繼承,因為人沒有死亡沒有遺產產生,也就不能辦理繼承。
父母離異后,一方如果死亡,或者兩人死亡。屬于死者個人擁有的合法財產可以作為遺產辦理繼承。
首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前提,要按照繼承法規定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時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親生子女和繼子繼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于死者合法擁有的財產。
三方繼承權利均等,繼承份額均等。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相對于遺囑繼承而言的,亦即非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
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參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而法定繼承并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
三、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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