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時候,法院在受理之后如果沒有法定判離的情況,是不會判決離婚的,如果雙方有一方堅持要離婚,可以進行二次起訴,不過法律上對于二次起訴離婚有一定的時間要求,不能隨意進行申請,那么二次起訴離婚需要多久?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二次起訴離婚需要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明確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說,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個月內的起訴是原則性規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現了在上一次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沒有出現的情況,足以影響到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認定的,原告均有權利起訴。
對于婚姻案件的審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起訴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寬恕的,可視為婚姻關系確已破裂;一方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應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遺棄而提起離婚請求的,經調解無效,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準予離婚。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一方染上這些惡習屢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義務,雙方難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婚姻關系的,視為感情破裂。經調解無效后,可判決準予離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1)有分居滿二年的事實。一般情況下指分居處于持續狀態。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原因。
(3)是訴訟離婚,而不是協議離婚。
(4)經過調解后但無效。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三、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判決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以上就是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二次起訴離婚需要多久等知識,通過文中可知,如果在離婚案件第一次審理的時候沒有判離的話,原告在沒有新證據、新理由的情況下,6個月內不能進行第二次起訴,也就是說二次起訴離婚需要等半年之后才可以。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承業律師事務所,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