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自由的時代,離婚也是自由的。如果婚姻中的一方想離婚,另一方又不想離,這時候我們該怎么做。那么為了讓大家能夠詳細了解起訴離婚一方不想離咋辦的相關法律問題,下面將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起訴離婚一方不想離咋辦
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單方向法院起訴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二、離婚登記應當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哪些條件
(1)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必須是婚姻登記的法定婚姻的一方,如果是非法同居,則雙方當事人對離婚登記沒有條件的,應當在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的情況下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離婚當事人的申請應該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指的是能夠為法律行為承擔離婚的法律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民法通則”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態是正常的,完全辨認公民的行為及其后果具有人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那里,人們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他的經紀人只有這樣,離婚訴訟提出解決婚姻問題。
(3)離婚申請是離婚申請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法律后果。登記離婚的最重要條件是夫妻自愿離婚。這一自愿行為是排除一切外來阻撓和干擾的自愿行為,是完全自發的。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說明理由。
(4)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已經就家庭的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子女的支持或者對困難的一方幫助達成了協議,自覺履行這些承諾。
(5)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文件共同申請登記。離婚,婚姻是國內主要變化的法律行為,當談到雙方離婚的各種權力,一個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三、單方離婚條件
單方提出離婚是沒有限制的,想提離婚就可以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一方單獨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可以調解或離婚訴訟直接執行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調解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卻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長期的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諧而分居兩年;
(五)其他情形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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