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些夫妻來講,如果協議離婚不成的話,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離婚,如果要起訴離婚的話是要注意一下具體的流程,一般有申請人提起訴訟法院向被告人發出傳票,那么起訴離婚的傳票是哪種?下面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起訴離婚的傳票是哪種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抬頭是發出傳票的法院,以下是:
案由;法院案號;
被通知人;住址;
事項,時間,地點,簽發人;
最后基本上是備注欄,比如簽發人的聯系地址及電話,需要攜帶的材料。
相關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二、被起訴離婚怎么辦
被起訴離婚后,一般被起訴者是會收到傳票的,此時就只能應訴了。
如果不同意離婚,那就在訴訟中提出不同意離婚的主張,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證據,因為法官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如果同意離婚,但對原告提出的夫妻財產分割、夫妻債務分擔或孩子撫養權、撫養費問題不認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證據,讓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有必要的話可以請專業律師來幫助自己打這場官司。
三、相關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民法典》(2021.1.1生效)關于離婚的新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以上就是關于起訴離婚的傳票是哪種的相關介紹,如果夫妻起訴離婚的話,建議大家要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尤其是要了解離婚方面的法律規定,對于具體的辦理手續,對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也可以咨詢一下承業律師事務所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