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后,可以通過離婚的方式結束夫妻關系,目前我國離婚的方式有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訴訟離婚一般是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提出的,那么若無過錯另一方起訴離婚怎么辦?下面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一、自己到法院去起訴離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起訴書
起訴書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4、1寸照片一張
二、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2、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三、若無過錯另一方起訴離婚怎么辦
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進行賠償,具體如何索賠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外遇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是否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外遇是指有婚姻關系的其中一人,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超出友誼的關系,也稱作婚外情、出軌。外遇包括不正當男女關系、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重婚等情形。《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在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這兩種情形下,無過錯方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由此可見,并非所有因外遇導致離婚的情形,無過錯方都有權要求損害賠償;只有構成《婚姻法》規定的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這兩種情形并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才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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