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般都是知道的,在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后,可以通過離婚的方式結束夫妻關系,目前我國離婚的方式有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訴訟離婚一般是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提出的,中國人跟外國人結合的婚姻叫做涉外婚姻,有結婚就可能會有離婚,那么起訴離婚后一般什么時候可以撤訴,下面由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一、起訴離婚后一般什么時候可以撤訴
起訴離婚后,在宣判前可以撤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一般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2、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三、第二次起訴離婚不判離怎么辦
若確實感情破裂需要解除婚姻關系,如果沒有新的事實理由發生,不判離的判決送達后6個月內是不能提起第三次離婚訴訟的。六個月后則根據實際情況準備足以認定感情破裂,應判決離婚的相關證據再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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