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長期共同生活、工作,必然會因此出現爭執。很多夫妻在選擇離婚時,妻子已經懷有身孕,那么,妻子懷孕丈夫起訴離婚怎么辦?接下來,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一一解答這些法律問題,希望大家看以下內容,能夠了解相關法律知識。
一、妻子懷孕丈夫起訴離婚怎么辦
妻子懷孕丈夫起訴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根據《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 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條 離婚與子女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女方提出離婚吃虧在哪?
現在采取的是離婚自由原則,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任意一方都可以提出離婚,提出離婚的一方,從法律上講,在撫養權歸屬、財產分配方面不會有任何影響,撫養權的判決仍然是根據孩子年齡階段不同,標準不同,財產分割的大原則仍然是沒有特殊約定的,婚后財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但是從心理上講,提出離婚的一方,通常離婚愿望比較強烈,對方可能會據此要求提出離婚一方在孩子撫養權或財產上作出讓步,如果提出離婚一方不同意,并非就無法離婚,還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只要想離,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也是可以離婚的,只是時間會稍長,最好預留一年的訴訟時間。事實上,女性主動提出離婚,也是非常常見的現象。
三、不懷孕離婚了可以多分財產嗎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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