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感情發生破裂需要進行離婚協議,離婚不成功選擇起訴離婚,在選擇法院這個事情上其實也是比較復雜和不簡單的,在起訴恐婚的時候我們到底怎么進行法院起訴?接下來承業律師事務所小編為大家進行起訴離婚的在哪級法院起訴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一起往下看。
一、起訴離婚的在哪級法院起訴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公民提起離婚訴訟的一般到被告的經常居所地法院起訴(經常居所地依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第四條的規定: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關于經常居所地實踐中一般以被告是否有辦理居住證為準;如果被告沒有辦理居住證的,則原告只能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因此,離婚訴訟中被告方的情況符合上述規定的,原告也可在其經常居所地或住所地起訴法院起訴。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三、一般起訴離婚費用多少錢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申請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費。
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起訴離婚的在哪級法院起訴問題的詳細解答,在了解到起訴離婚,我們一般是選擇在管轄區域內進行起訴,所以我們可以了解到起訴離婚應該到常居地的法院進行起訴,以及可以進行了解當地的具體法律政策,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本網站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