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離婚的時候,可能很多人只想要盡快擺脫婚姻的束縛,從而使得對財產的分割掉以輕心了,等真正的離婚過后,才會察覺到可能一方對財產有所隱瞞。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關于離婚后發現隱瞞財產怎么上訴?接下來由承業律師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一、離婚后發現隱瞞財產怎么上訴
離婚后發現一方隱匿財產,是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自發現之日起兩年內。我國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怎樣的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財產分配問題時,應當遵循以下的原則:
1、男女平等。
法院所判決分割的財產是夫妻共同共有財產,根據該法第17條的規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對于這部分財產,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平等的處理權,由此,在離婚分割這部分財產是夫妻雙方也應處于平等的地位。
2、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一方面應當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應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要的照顧。
3、尊重當事人意愿。
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愿,這是尊重公民財產權利的一種表現。如果一方當事人自愿放棄全部或部分權利時,法院應尊重其選擇,不應加以禁止。
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法院在判決分割共同財產時,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歸一方所有。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分割時應不損害其效用和價值,以保證生產活動、經營的正常進行,特別是現在夫妻共同財產中生產資料的比重占的比較大的情況。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分割時也應根據雙方各自的實際需要,使物盡其用,方便生活。
三、離婚財產被轉移怎么調查
1、如果夫妻雙方還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對方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現對方存折或者銀行卡,將相關財產復印或將號碼抄下來。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的,但具體知道哪家銀行開的戶,一般也可以查詢到儲蓄信息。
2、如果需要走正當的途徑的,則可以通過法院開具的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不過,在某些地區,很多銀行會拒絕律師持法院出具的調查令進行存款調查。因此,只能選擇申請法院調查。但是,在生活中,由于法院業務比較忙,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可能會忽略掉當事人的申請。
3、通過銀行內部查詢對方的存款。此種行為對銀行內部的朋友風險比較大,因為對他們有著保護顧客隱私的要求。如果存在風險,一般銀行內部人員也是會拒絕的。
4、通過調查公司查詢對方的存款。對于想要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調查的,還是慎重。因為,調查公司的地位在法律上還有爭議,有的法院可能就對調查公司調查的結果不予認可。
以上是承業律師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離婚后發現隱瞞財產怎么上訴?由此可知,離婚后發現一方隱匿財產,是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自發現之日起兩年內。如有其他疑問,歡迎向承業律師發布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