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繼承減免稅申請應該怎么寫?

1、標題。有兩種寫法,一種是直接寫“申請書”,另一種是在“申請書”前加上內容,一般采用第二種。
2、稱謂。頂格寫明接收申請書的單位、組織或有關領導。
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請書的主體,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說明理由。理由要寫得客觀、充分,事項要寫得清楚、簡潔。
4、結尾應該由申請人的簽名和時間。
二、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需要繳納契稅嗎?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不需要繳納契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
三、沒有遺囑哪些人可以繼承房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是法定繼承人繼承了遺產房,不需要向稅務機關去交所謂的稅費減免申請書,因為整個房產過戶的過程中不產生任何的稅費,只需要向房管局交制作房產證的工本費就行了,需要交契稅的,稅務機關也不能隨便給當事人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