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出生落戶需要什么手續(xù)

小孩出生落戶所需要的手續(xù)有:

小孩出生落戶需要什么手續(xù)

一、辦理條件: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申報戶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yǎng)的證明。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3、出生醫(yī)學證明:

4、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要在廈門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監(jiān)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

四、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戶籍窗口當場辦理,屬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報出生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查核實的,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內核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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